媒体揭政府豪华办公楼经费
超标豪华办公楼如何闯过审批关?对此,中纪委原副书记刘锡荣曾归纳说,“违反审批程序,越权审批,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
郑州市惠济区机关办公区,就是违规审批“先上车后补票”的典型。
这一办公区投资约1.5亿元,占地约530亩。办公区部分占地是菜地,按规定应该获得民政、国土等部门批准。但2003年,在未取得任何批件的情况下,就破土动工。
开工3个月后,惠济区向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呈交“用地申请书”,称惠济区召开常委会,决定将机关大院迁到新办公区,“特申请办理征用地手续”。据新华社报道,上级政府“对既成事实,最后还是通过‘完善手续’给予认可”。
2007年首次楼堂馆所清理整顿行动中曝光的兰州市财政局办公楼,也是违规审批的代表。依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办公用房与职工住宅不能合建。但兰州市财政局综合办公楼,却由办公楼、住宅楼两部分组成。从动工到投入使用,未遇到任何阻力,“一路绿灯”。
土地、规划等部门,均放任如此明显的违规行为。对此,中纪委等国家七部委曾联合发文提出批评,“兰州市财政局违规建楼,市发展改革委违规立项审批”。
假借名义“偷梁换柱”
除了违规审批,地方政府还常以“偷梁换柱”——冠以“培训中心”、“业务用房”等名义造楼。2007年楼堂馆所清理整顿行动中曝光的河南濮阳县纪委办公楼,就是这一类的代表。
2004年,濮阳县纪委以建纪检干部培训暨党风廉政教育中心为由,申请办公楼立项获批。征地时,有群众要求公布征地批文和具体补偿标准,得到的答复是,“征地是因为县纪委要建干部培训和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希望大家支持国家的廉政建设”。
直到竣工后,群众才发现,所谓“教育中心”竟是县纪委的豪华办公楼。县纪委还将部分国有划拨土地擅自改变用途,建起了职工住宅,其中有10套两层别墅。
不久前,湖北孝感地税局综合业务大楼也陷入了是否“偷梁换柱”的质疑。
招标项目书显示,该综合业务大楼总建筑面积约23000平方米,通过了孝感市规划委的审批。该局现有员工百余人,人均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超过了省部级办公楼标准。
对此,孝感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称,“我们批的是业务用房,不是办公楼。”
业务用房算不算办公楼?竹立家说,如果不算,那么所有窗口服务单位都可以建豪华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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