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多克邓文迪离婚引关注
默多克邓文迪婚姻面临解体一时成媒体争相报道的焦点,其中财产分割更是引发特别关注。
那么,武汉富人离婚,会付出怎样的代价?记者围绕这个问题进行了采访。
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林颖说,现在富人财产形式多样化,比如股权、经营的收益、房子、收藏的古董字画等。
林颖说她正经手的一起案件堪称典型。上世纪80年代,陈女士与丈夫胡先生一起创业,逐渐发展拥有5家服装加工企业,又涉及酒店、地产公司,成为一家集团公司……夫妻俩拥有资产2亿多元。
随着家业的不断扩张,两人对于家庭、人生及事业等方面的看法亮红灯。今年3月,胡先生因婚外情遭发妻提起离婚诉讼。但当初共同打拼建立起的公司资产如何分割成了最头痛的事。
因陈女士坚持分割公司超过亿元资产,该企业陷入困境,这是双方谁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目前,为避免公司停摆,林律师正绞尽脑汗做着保全工作。
林颖告诉记者,2010年至今,她每年受理的离婚案件以不低于10%的速度递增,离婚时支付上百万元分手费的案件越来越司空见惯。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张雪纯律师代理了这样一起离婚案。1996年,张先生与打工妹汪女士登记结婚。2000年,张先生投资200万元与他人合伙成立一家经营体育用品的公司, 张持股50%,目前已开设了5家连锁店,现在张先生资产达3000万元。
2010年10月,男方提出离婚,因汪女士对公司股权分割存在争议至今悬而未决。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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