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探”聂海芬只是案件指导者?
信息来源:互联网 责任编辑:武汉百应通网编部 发表时间:2013-05-22 点击:次
《法制日报》记者今天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省高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并送达张高平、张辉的代理人后,截至5月21日晚记者发稿,张氏叔侄尚未到浙江高院领取这笔赔偿款。
5月1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辉、张高平再审改判无罪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分别支付张辉、张高平国家赔偿金110.57306万元,共计221.14612万元。
“相隔十年,张辉、张高平当时身体上受到的伤害等客观性证据已经灭失,又缺乏验伤等保留的证据形式,要追究该案的当年侦查人员是否犯有刑讯逼供罪,难度很大。”张高平的辩护律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刑法学教授阮方民说。
“在包括此案在内的各地一系列冤错案复查过程中,都切身感受到我国现有司法体系从办案理念和制度上进一步防范冤错产生机制的迫切性。”浙江高院负责人今天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独家采访时,从五个方面对冤案作出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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