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7月起公积金缴存不封顶
中心城区最低月缴公积金176元
公积金中心规矩,武汉区域各住所公积金缴存单位,2013年度的月缴存额,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均薪酬总额乘以缴存比例。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初步缴存住所公积金。
176元的下限是怎样判定的?据介绍,按武汉市现行缴存比例,职工自个缴存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最低比例,不得低于8%,最高比例不得逾越12%。按省政府最低薪酬标准,2013年度武汉中心城区在岗职工的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100元,新城区不得低于900元。这意味着,中心城区职工缴存额(包括自个和单位)每月不得低于1100×8%×2=176元。
另外,根据规矩,2013年度职工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在月均匀薪酬3倍内的,免征个税。根据武汉市统计局数据,2012年武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均匀薪酬为4078.5元,如果月缴存基数是月均匀薪酬的3倍,缴存比例按最高12%来算,那么月缴存额为4078.5×3×12%×2=2936元。也就是说,职工月公积金账户缴存额高于2936元的并入其薪酬收入,按规矩交纳个税。
公积金“限高”施行三年后吊销
从2010年3月初步,武汉公积金缴存初步施行“保底限高”政策,其最高月缴存基数不逾越武汉市上年度的全社会在岗职工均匀薪酬的3倍,根据公式核算,公积金月缴存额度会有一个最高限额。
据介绍,开始推出“限高”方法,首要是为了减小不一样单位之间的职工公积金缴存额间隔。值得注重的是,本年缴存额度调整的通知中,吊销了“限高”需求。
从近两年公积金告贷情况,可以看出公积金告贷对缴存资金的需求。据了解,上一年1月至11月,武汉公积金告贷额度发放了140亿元,几乎是2011年全年的两倍。而本年1月份,公积金告贷单月发放额抵达21.05亿元,又创前史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