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司设立登记流程-百应通
一:有限责任公司概念:
有限责任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
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登记:
所需材料
1、股东身份证原件为1个(含1个)以上50个(含50个)以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人民币3万元、特定行业的注册资本最低
限额高于上述限额的,由法律法规另行规定; 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及租赁协议复印件(朝阳区需房租发票2
份)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注册资金入资单据及验资报告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名称中标明"
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字样。公司的组织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执行董事)、监事会(监事)、
经理;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受理审核时限:
申请办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凡文件、证件齐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受理后
5个工作日完成核准或核驳手续。
登记管辖:
二:市工商局登记管辖范围:办理流程:
工商局名称核准→银行注入资金→市工商局办营业执照→刻章→技术监督局办组织机构代码→国税登记
→银行开户→划转资金 (全程15—20工作日)
1、注册资本3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
2、国有独资公司;
3、专业从事进出口业务、劳务输出业务、对外承包工程的公司或者资产评估公司、验资公司、审计公司
、典当公司、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专业从事特殊行业经纪业务的经纪公司、因私出入境中介公司、境
外就业中介公司、人才中介服务公司、征信公司。
三:各区县工商分局登记管辖范围
1、市工商局受理范围以外的有限责任公司,由企业注册地所在分局负责登记注册;
2、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
四:收费标准
1、公司设立登记收取登记费的标准:按注册资本的0.8‰收取;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
0.4‰收取;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设立登记最低收费80元。分公司设立登记收取登
记费300元。
2、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费100元。
3、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收取变更登记费的标准:注册资本未超过1000万元的,增加部分按0.8‰收取;超过
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收取增加注册资本注册登记费的
,不再收取变更登记费。增资最低收费为100元。
4、补换执照收取费用50元。
5、执照副本每份收取工本费10元。
五:注册成立有限公司程序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按《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
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办
理验资手续(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办理资产评估手续);
4、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5、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交纳登记费并领取执照。
六:申请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
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式两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并由
其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3、验资报告;
4、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提交资产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
认文件);
5、《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股东资格证明;
7、《指定(委托)书》;
8、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9、除上述必备文件外,还应提交打印的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各一份。